联合国人居署简介
2016-09-27 21:11

  联合国人居署全称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其前身是1978年10月温哥华会议(即人居Ⅰ大会)后成立的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简称联合国人居中心。联合国人居中心在包括中国在内的58个成员国组成的联合国人居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协调人居发展活动的领导机构。

  鉴于近几十年来世界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城镇人口超过了世界半数,并由此引发了许多问题,联合国人居中心逐渐将其工作重心转移到了促进可持续的城市化方面。1996年6月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召开的人居Ⅱ大会上171个联合国成员国通过了一项重要的全球行动计划《人居议程》,当时的联合国人居中心被联合国指派成为了《人居议程》实施工作的联合国负责机构。

  由于其在联合国系统内部的地位和承担的工作日渐重要,联大第A/56/206号决议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将联合国人居中心扩展成为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United Nations Human Settlements Programme),简称联合国人居署(UN-HABITAT)。其执行主任级别由联合国助理秘书长级升格为副秘书长级,职能不再仅限于项目的执行,而是具有更强的资金筹措和运用能力以及政策协调能力。新的联合国人居署由理事会和秘书处两部分组成,原联合国人居委员会变更成为了联合国人居署理事会,由58个成员国组成,每届任期四年,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是联合国人居署的决策机构。原联合国人居中心变更成为了联合国人居署秘书处,负责人居署的日常工作。